出版伦理声明
发布人:zhengcm 发布时间:2021/4/25 9:33:12  浏览次数:76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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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和增进学术论文写作、评审和编辑过程中的学术规范、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建设,树立良好学风,弘扬科学精神,坚决抵制学术不端,建立和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学术交流生态环境,《眼科新进展》编辑部结合办刊实际,特制定此出版伦理声明,承诺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有关学术道德和编辑出版相关政策与法规,规范作者、审稿人、期刊编辑和资助者等在编辑出版全流程中的行为,并接受学术界和全社会的监督。
  此伦理声明基于出版伦理委员会(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 COPE)的行为准则(www.publicationethics.org)和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关于促进学术出版科研诚信及伦理规范的声明”(www.cessp.org.cn/info/73924.jspx)。

1. 作者的责任
  保证论文不涉及国家机密,不涉及任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问题。应主动对学术研究过程详细披露,全面揭示关键研究信息,促进科研透明性,提供学术成果发表的诚信支撑材料。
原创性
  作者务必保证所写内容皆为原创(综述除外),不含任何伪造、欺骗和抄袭的内容。引用文献均已明确标明引证来源,并以参考文献著录方式列出清单。
作者署名
  作者,限定于那些对于研究内容的概念、设计、执行或者解释方面做出了贡献的人,所有做出贡献的人均需要被列为合著者。凡是在研究中任一方面有所参与者,都应该在感谢部分予以提名。通信作者需确保将任何符合上述条件的合著者都列入稿件的作者名单,且所有合著者都看过稿件的最终版本并同意投稿。所有合著者的信息务必在投稿时注明。在收稿之后,如有合著者信息需要添加,则需编辑同意。
科研伦理
  确保所有研究主动考虑伦理问题。如果研究中使用了任何具有危害性的化学药品、程序或者仪器,作者务必在稿件中注明。如果研究中涉及了以人或者动物为研究对象,则需要符合《赫尔辛基宣言》。
信息公开
  作者需要公开所有的财务信息和那些可能影响结果和相关解释的利益冲突信息。相关性项目的所有资金来源信息也应公开。
数据共享
  数据共享的目的是促进基础数据集的可重复性和可用性。作者应同意所投稿件在发表后,其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权和独家代理权授予《眼科新进展》编辑部。
关于一稿多投和重复出版
  作者应保证论文无一稿多投,保证在收到编辑部的退稿通知前,不另投其他刊物。若该论文已经以不同形式发表(包含不同语言发表),作者需在投稿时加以说明。对于同一研究的稿件,作者不可在多种期刊上发表。
关于已出版论文的错误
  如果作者在自己已发表的论文中发现了明显的错误或者是不准确的内容,作者有义务立即告知期刊编辑,并协助撤回稿件或者发表修正声明。
2. 审稿人的责任
  保证科学准确地审理稿件,并能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评审内容严格保密,尊重作者的研究成果。规避存在利益关系的稿件。
保密性
  审稿人收到的任何稿件都必须视为机密文件,在没有编辑的授权情况下,不可以向其他人展示或者讨论该稿件,不使用和发表所审阅稿件的数据、观点、结论,如要使用,须征得作者同意。
客观性
  审稿意见应基于科学事实,保持客观公正,摒弃专业偏见。对所审稿件只在学术性上进行评价,不允许对作者进行个人批判。稿件取舍不受投稿人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以及地位、资历和权威性的影响,须用充分的论据和事实清楚阐明自己的观点。
专业性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对稿件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进行审查;对研究方法是否得当、科研设计是否合理,结果、结论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泄密等方面提出公正的评价,以帮助编辑判断稿件的取舍;对论文存在的问题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以帮助作者提高论文质量。超出专业知识能力时,有责任拒绝审稿。
及时性
  任何受邀的审稿人,如果觉得无法胜任此篇稿件的评审工作,或者是知道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稿件的评审工作,需要立即告知编辑,从而使编辑可以联系新的审稿人。
主动回避
  当审稿人因竞争、协作等其他因素与作者或其机构存在潜在利益冲突时,审稿人应主动回避或披露。
3. 编辑的责任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术出版道德及规范。及时并公正地处理所有来稿,尊重作者研究成果,尊重审稿专家意见。对作者及审稿专家的信息保密。规避人情稿。
出版责任
  编辑应当为期刊所有的编辑环节负责,包括不断促进期刊的发展,确保编辑的稿件高质量按时出版。编辑应当遵守期刊编委会制定的相关政策,同时遵守涉及诽谤、侵权和剽窃的相关法律规范来选用论文。
保密性
  对审稿、修改各环节的资料有保管、保密的义务。编辑及编辑部人员除酌情为通信作者、审稿人、编辑委员会成员提供所需信息外,不得向其他人泄露任何有关提交论文的信息。
公平性
利益冲突
  编辑应当确保论文评审的公正合理。一旦出现与论文相关作者、单位、企业由于竞争、合作而产生的利益冲突或合作关系,编辑必须提出撤换审稿人,由主编或其他编委会成员来负责论文的评审。
其他

  编辑的论文有较大修改时要及时与作者沟通,征得作者同意。
  鼓励学术争鸣,有义务答复作者对审稿人意见的不同看法。
  杜绝一切有损于学术道德的商业需要和利益交换。
  确保作者投稿的信息不得用于编辑个人的研究或供他人研究采用;确保盲审过程中审稿人、编辑部其他相关人员身份得到保护。

4. 资助者责任
  资助者对于建设科研诚信良好风气至关重要,应支持研究独立性,遵守道德及法律。
  不影响作者研究。
  不参与或支持客座作者和代笔作者。
  支持作者投稿自由。
  不干涉审稿人判断。

5. 关于学术不端
  对学术不端实行“零容忍”。论文发表前或发表后一旦发现学术不端,将严格追究作者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惩戒,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诚信提醒、检讨、退稿、撤稿、通报、列入黑名单、通知作者所在单位等措施,绝不迁就,绝不姑息,绝不纵容,构建自律与他律并重的科研诚信立体化体系。